优秀司法所经验交流材料
依法办事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我们还建立起了由26人组成的法制宣传员、辅导员及普法志愿者队伍。法制宣传的各项费用由街道财政予以保障。
为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新法的实施,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仅今年以来,我们就开展了“党员冬训”、“学雷锋法律咨询”、“文明城市建设”、“《信访条例》宣传”、“学府社区法律课”、“计生培训”、“5?12减灾宣传”、“环保宣传”、“《社会保险法》释疑”、“七彩夏日学生讲法”、“《房屋车库出租管理办法》学习”等大小活动20多次,悬挂宣传条幅100多幅,制作“致出(承)租户的两封公开信”30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00多条。
为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学好法、用好法,我们通过“法律进社区”的形式和开展法律援助等活动,大力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司法所在石湖社区建立了高新区第一个“法治广场”。我们把一些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如《新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社会保险法》等,通过“法治广场”这块阵地,以定期(一般为2个月)制作板报、宣传栏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宣传。司法所在“五五”普法期间获得了省“五五”普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统一思想,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街道对社区矫正工作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专门配备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通报、核查机制。我们还依托街道敬老院,建立起公益劳动和教育基地,每年组织60多人次,12场次公益劳动,通过这些公益劳动使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自己的社会价值,增强社会责任感,悔过改造,祛除恶习。我们还协调街道劳动、民政等部门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培训和困难帮扶工作。自司法所成立以来,我们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人,现正在接受帮教的8人,12人已经期满解教,无一人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情形。
4.明确思路,妥善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针对当前社会就业压力大,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刑释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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