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可能带给你“花痴”的称号,但没办法,对他的一切你都是那么热切地迷恋着,只那一瞥,便已决定义无反顾。他终究是你青春难逃过去的一笔,有可能是浓墨重彩,有可能只是寥寥勾勒。
遇见了便是遇见了,喜欢了便是喜欢了,即使不如先前般那样的痴狂,但人群中听到他的消息你仍会驻足,画面上出现他的身影,你仍会将其定格。人一生能为几人念念不忘,为几人疯狂痴迷,只那一个,便已闪亮星空。
有可能后来的时候,你更多缅怀的是那时的自己,年轻、单纯,有着天真的梦想,有个默默喜欢的人,还有个足以为外人道的他。
热衷于对别人谈论他的一切,喜欢倾听别人对他的赞美,不容许有人诋毁他,即便这个人是平时关系最好的死党。有可能你会跳出来和那些人辩论一番,颇有些“舌战群儒”的风范。
再后来,你不会那么冲动,听到别人说他的坏话,说那些绯闻,你会静静地听着,然后笑笑走开,自己心里有个倔强的声音说:我知道他不是那样的。
那是一种怎样的喜欢呢?有人说是张爱玲笔下的暗恋——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喜欢他的时候,你会在上课无聊的时候写下他的名字,课桌上,书本上,草稿纸上,一并写下的是你那小心翼翼的喜欢;你会买他的海报、卡贴,在网上一遍又一遍搜他的视频,会很细致地比较怎样的他看起来更帅,然后珍藏起那些你中意的有关他的画面,这种廉价的喜欢却带给你满满的幸福;你会把自己心中“白马王子”的位置留给他,那时你可能很平凡、很普通,是“无产阶级”,但还是想把自己最好的、最珍贵的留给他,一个“白马王子”的梦,你做了整整一个青春,并傻傻地希望永远不会醒来;你会在做梦的时候梦到他,梦到他微笑地走向你,很不幸,在你们俩快要遇到的时候,梦醒了,你满脸的不高兴,梦总是在最幸福的地方断开,留下一堆你想象中的故事。这种喜欢,不会疯狂到失去理智,招人话柄,既然喜欢过,又怎么忍心因为自己而让他进入舆论漩涡,你不舍亦不愿。
慢慢地喜欢他的人多了,各种荣誉也接踵而至。你看着饭卡上他酷酷的头像,对他说:“你怎么这么优秀呢?
从今天开始我也要优秀起来。”你会“恶作剧”地把通讯录上10086的备注改为他的名字,当每次10086的客户服务信息响起,你就会知道是他的问候,多么的”相敬如宾”呀!
书法课上,老师在讲台上讲那些结构偏旁,笔走龙蛇,你默默地在底下练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前所未有的耐心,直到你写他的名字比写自己的还飘逸,你觉得只有这样的笔法才配得上那样耀眼的他。
有人说你们是一群心理孤独的孩子,渴望在某个人身上找到寄托而已。但这个人也不是任何路人甲乙丙丁都行,总会有那么些共同之处,让你会心甘情愿地做那些事,即使他一辈子都不可能会知道。
不管这种付出有没有回应,我知道,你们的青春中他是不可少的角色,为他哭,为他笑,也只有他,做得到。因为值得,无关爱情,不会沧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