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小说读后感

  那次在一本影视艺术鉴赏学的教科书上看到介绍说巴赞在“《乡村牧师日记》与罗贝尔·布莱松的风格化”这篇长文中论述了小说与电影的关系,我就屁颠儿屁颠儿地找出书架上那本蒙上灰尘的《电影是什么》来拜读这篇文章。

  是真正的拜读,我最后败给巴赞了。我只能说我从未适应过巴赞的那种调调,一头雾水,不知所云。我恨得牙根痒痒,忖道,好你个巴赞,你真是活该!我以后要把文章写成你那样,我也活该蒙灰尘!

  那么不让巴赞那高深莫测的理论先入我为主倒也好,我正好可以自己发掘。大概是从李碧华,陈凯歌的《霸王别姬》开始,我就习惯先读小说再看它的改编电影。这个名单可以列出一长列,但正如那些恶毒的影评指南威胁的,我乱打三年,也未成拳师,正好落入钱钟书那喜欢用比喻的厮的尴尬讽刺:欣赏艺术儿不懂鉴赏,恰等于皇帝时代看守后宫,成日价在女人堆里厮混的偏偏是个太监,虽有机会,却无机会!

  面对如此恶毒的诅咒,我除了拒绝去参观某天在美术学院的抽象绘画艺术展外,却也只能忍辱负重地像个“太监”似的在那些“女人”身上摸索,你可以将之看作是“猥亵”。

  这次“猥亵”的对象是莫言。张艺谋的《红高粱》。

  在我对电影发生兴趣时,功成名就的张艺谋却已在他的艺术探索的路上,越走越偏,差不多沦入“唯漂亮主义”的可耻境地;而莫言这个山东高密的可爱老头还在他的东北乡笔耕不辍(按:他的《生死疲劳》我还在读)。

  先说小说,1986年的小说,我可以拿它来跟《檀香刑》作个比较。我实话实说,《红高粱》没有《檀香刑》精彩。倘要拿出莫言是中国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家的证据,《檀香刑》更加合适些。不过作为莫言高密东北乡世系中抗日战争的那部分的《红高粱》在精神气质上与清末时期的《檀香刑》是一脉相承。

  莫言在写高密东北乡这片他所钟爱的热土时是倾注了与加西亚·马尔克斯写拉丁美洲的百年孤独时相等的感情的。这片土地上生活着的是一群真是可爱的人。尽管莫言用上了怪力乱神的笔调,但在写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生活和遭遇时都是围绕着一个不变的主题的,我要说,那就是对生命的礼赞,没错,这点被经常运用到描述张艺谋在这部电影中的成功,但这不是张艺谋自己的东西,而是小说中的东西。莫言写的东北乡是生机勃勃,生生不息的,那种洋溢在文字中生命的张力使得那些魔幻笔法真是可触。

  而莫言的语言则是完全的乡土特色,很好辨认:他在《檀香刑》里写不同人物的的视角,简直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尤其是写女性身份的孙眉娘,那当真是神来之笔。而比较下来,《红高粱》里通过“我”来旁白叙述的这个故事中”我奶奶“(小说里提到叫戴凤霞,电影叫九儿)就逊色多了,其实这两个女性角色是很有可比性的,她们是莫言小说中理想女性的代表,她们追求真正的幸福(通过性福表现),而不惜背叛自己的社会性别,她们是雷同的,但孙眉娘明显更有光彩。

  关于这种女性角色有一点很有意思,她们在小说里虽遭社会舆论伤风败俗的非议,但未因此受到任何伤害,仿佛这高密东北乡只有缠小脚这个封建陋俗似的。这可以看出莫言对自己家乡的感情来了,显然这是莫言主观上的东西。

  莫言的男性形象是一以贯之的,他们全部不是完人,甚至是个混蛋,但于大是大非,民族大义,他们却是勇敢无畏的挺身而出,是有一种在血液里传承的东北乡精神(莫言也对这种精神的退化感到心痛),例如《红高粱》里写”我爷爷“土匪余占鳌,坏事做尽,好事干绝,我不得不为这么句看起来莫名其妙的话拍一下大腿,妙!

  莫言的小说里是一片野性土地上生命力(性欲为象征的)旺盛的山东高密东北乡人。

  那张艺谋的改编电影呢?(按:莫言参与编剧)

  电影自从获得第七艺术的身份确认后,号称是前六种艺术的综合。小说作为文学艺术的一种,是否已经对电影俯首称臣了呢?

  表面上看是这样,我们都知道《红高粱》是张艺谋的《红高粱》,多少人听过莫言是什么玩意儿啊!这其实是不正常的,正是我一直”痛心疾首“的消费主义造成了这种偏差——电影比小说更具消费性。

  电影作为一种艺术,它所获得的表现手段是前所未有的,但作为大众消费品的它却容易陷于一个误区——追求纯视觉的感官刺激,即所谓的“唯漂亮主义”(张艺谋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他自己对此仍然沾沾自喜)。

  原谅我用在线视频这种糟糕的方式看这部电影,张艺谋这个摄影出身的导演对画面的追求是一贯的(现在他只追求画面了),《红高粱》首先在视觉上是一部“好看”的电影,在这里不用赘述。但有一点我要指出,张艺谋把电影拍到了黄土十八里坡,与莫言小说里有着肥沃黑壤的东北乡想去甚远,不知是不是西安电影制片厂不愿为山东省张目,哈哈,一个玩笑。不过张艺谋的这种地域移植总算不是不伦不类,小说的精髓电影里有,那就是那个什么什么(我不愿老说它,有点矫情),抓住这个内容,形式可以千变万化。

  不过即使如此,张艺谋还是对影片的内容做了一些改动,这是电影改编的需要,但也是电影这消费主义走狗的可耻保留,例如,对“我爷爷”和“我奶奶”在高粱地里的野合或是日本鬼子剥罗汉爷爷的皮这血腥场景,电影都是点到为止,对小说内容这种削弱,我们不能当成什么事情也没有。但这怨不得张艺谋,他又不是帕索里尼。对至今仍以种种借口不肯推出电影分级制度的中国电影监管,我无言以对。要中国电影真能不受这气,《红高粱》怕是要被划到nc-17里去了。

  对读过小说的我来说,被省去的这部分画面跟李安剪刀手内地版《色·戒》是一个性质,是电影的一种自我阉割,也是对小说的一种精神阉割。

  这种阉割同样表现在对人物形象的处理上,电影里的人物甚至没有这篇小中篇里的丰满。

  巩俐的表演虽然卖力,但张艺谋没给这时的爱人更多的空间,“我奶奶”在电影不够野性,大部分人可能对劫花轿时,“我奶奶”面露微笑感到不解,光从画面上是看不出门道的(电影语言的限制),显得有些突兀。而在小说里,看到“我奶奶”之前的心理活动,此时看到她的笑容,你就可以对这个形象追求幸福(性福)的判断进行确认了。

  姜文的表演很到位,对电影安排给他的角色他游刃有余地完成了。电影对“我爷爷”这个人物进行了删节,不过老实讲,小说里对这个人物的描写也有点夸张了,这是莫言的嗜好,把男主角写得神乎其神,无所不能。电影的安排更符合逻辑,观众更容易接受,算是改编的成功之处。

  滕汝骏依然是《那人,那山,那狗》里那种一棍子打不出个屁来的闷角儿。这里面也有一处很有意思:电影里安排了罗汉爷爷的出走,这可能又让观众摸不着头脑了。小说里没这个情节,小说里“我奶奶”和罗汉爷爷还有一笔糊涂账呢!电影可能觉得要按小说来,太伤风败俗了,但却安排了罗汉爷爷的出走,明显是有点三角恋的意思。用巴赞那厮的话来说,张艺谋此时对电影的改编是“比皇帝还保皇”,这个安排如果不被视作是电影对小说的致敬,那就是横生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