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静悄悄的,我伏在窗前,认真地学习着《小学生规范》,那一条条要求,一个个细则,仿佛就是大海上的导航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对照规范要求,我觉得自己做得很不够。做人的道理我还不完全明白,想起来我真的好惭愧。比如第九条说:“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这要求我做到了吗?显然没有。
在家里,父母把我视为掌上明珠。我是一位“小千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寄生虫生活。衣服脏了,妈妈洗,小房间乱了,妈妈整。连叠被子这种小事也要让妈妈代劳。生活中、学习上遇到困难,常常依靠父母亲,我简直成了温室中的鲜花,中看不中用,这样下去,我不成了一个废物了啊!
“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这个要求对一个高年级的同学来说并不是很高,可是我为什么做不到呢?其实只要有决心,什么困难都可以克服。常言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曾记得朱德爷爷小的时候,就帮助妈妈种菜干农活,雷锋叔叔十二、三岁就上山砍柴,再比如同样的年龄,他们能做到,我为什么做不到呢?看来,我得痛改前非了,自己能做的事一定要自己做。我想,只要自己去努力了,就一定会成功。这一点,我已经尝到了甜头。本来,每天早晨都是爸爸亲自送我上学的,今天,在我的要求下,自己独自一个人,步行十几分钟,按时到校。我感觉到一个人上学并不难嘛。刚才,我还把自己的校服洗干净了呢!虽然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但这毕竟是我自己洗的,爸爸妈妈夸我长大了。从今以后,我不光要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自己不会做的事也要学着做,还要帮着爸爸妈妈做事,这样,我才会茁壮成长。
常言说得好:“没有规矩,何成方圆。”规范就像天上的一轮明月,照亮了我的心膛,让我学会怎样做人。在我今后成长的日子里,我一定要以规范为行动的准则,严以律已,做一个热爱祖国,热爱劳动,文明礼貌,遵守公德,品学兼优的好少年。这也是我学习了规范的体会吧!
余姚市阳明小学504班
戴曹焱
指导教师:杨北天